“呸!”李学思吐了口唾沫,觉得自己这一生的不易都是因他妈屠菊英而起,偏偏他爹都死了,老太太却还活着,活着不算,身体还挺健康,脑子又坏掉了,早晚变成个疯子。
李学思曾经跟对面的医生打听过,阿尔茨海默症目前无药可治,等病人完全丧失神智的时候,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,到时候需要家人24小时细心看护。
拜托!他已经够累够忙的了,哪里有空再多照顾一个人,何况他们夫妻自己的房子也不大,怎么可能安排老太太住进去!
李学思那天从医院走出来的时候就拿定了主意,要买学区房,要解决照顾失智老娘的唯一方法,就是让他娘消失。对,消失是最妥当的,他老娘好歹也是个退休教师,虽然直到退休前几年才拿到了编制,好歹退休工资每个月也有几千块,真要是死了,他们夫妻也就少了一笔收入,所以老太太需要在,户籍上的在,但在生活里,她最好是消失。
“你好。”
门口传来呼唤,把李学思的神智唤了回来。殡葬店门口站着个身材中等的男人,圆胖脸颊,看起来普普通通。
李学思忙上前招呼:“你好,要买什么东西吗,我可以给你介绍。”
李学思走到一半就觉得这男人似乎不像是主顾。家里死了人的主顾往往都有统一的神色,逝者生前缠绵病榻的,家属神情往往麻木中带着松了口气的解脱,那些意外身亡的,前来料理后事的又往往不是至亲家人,因为那时候最亲的亲人多半已经六神无主,失了分寸,所以从旁料理的多是些隔了一道的亲属,表情并不沉重,但多少有惋惜之色,但面前这个男人脸上完全没有前两者中任何一种的特征。
男人说:“我不买东西,只是路过。”
李学思心里骂了一句,不买东西喊什么喊,爷爷我的时间不值钱吗,但他面上还是尽量客气说:“哦,没事。”
男人却又说:“我刚路过你们店,在门槛下头捡到个首饰,我看好像挺值钱的,是不是你家女人掉的?”
李学思疑惑,这两天他老婆都在外面玩儿,根本没来过店里,至于女客人,是来过两个,但要是掉了东西,早就回来找了,哪还会等到这时候。
“喏,你看,就这个。”
男人摊开手掌,一枚金镶玉菊花耳坠出现在他白嫩厚实的手掌上。也不知道这人是做什么职业的,这双手居然保养得出奇的好。
眼神落在那枚耳坠上的那一刻,李学思的脑壳嗡的一声,像是被人在耳边极近距离狠狠撞了一下镲。
是老太婆的耳坠,是她最喜欢的那副耳坠!
冷汗不知不觉从李学思的额头渗了出来,他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张没有血色的脸孔。老太太的人明明已经不在了,为什么冥冥之中却像是有幽魂缠着他?
“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?!”李学思的心里蹿起一股邪火,产生了一股极强的破坏欲,就像半个月前,他将老太太从她家里带走那时候一样。
明明被饿了那么久,人已经奄奄一息了,他把老太抱走的时候,她也没有什么挣扎,可是眼瞅着走到一楼,即将要走出楼道的时候,骨瘦如柴的老人却不知从哪里又生出一股力气来,死死抓住了楼道里那部新装的爬楼机不肯松手,嘴里不停地念叨:“这是我的家,你不能把我从我的家里赶走!我没有地方去了,你放过我吧!”
一开始他怕引起邻居注意,还收着力气好声好气地劝,直到老太太说出了那句令他目眦欲裂的话,她说:“早知今日,当初就不该生下你!”
那一刻,李学思脑海里最后剩下的那根弦也绷断了!
什么叫当初就不该生下你?!难道是他自己要出生,要选了她屠菊英当娘的吗?从小到大,别人家当娘的都贤良淑德,做小伏低,以老公和儿子为尊,只有他家这个老太太,从年轻到年老,永远不安分,总是在躁动。他爸还活着的时候就常说,他妈会这样都是读书读多了闹的,女人的脑子本来就不适合念书,念多了容易走歪路,所以他当年结婚的时候才特地挑了个年轻貌美,但文化水平不高的……
“老板?老板?”
李学思回过神,看到圆脸男人在自己面前担心地摇晃着手掌:“你怎么了,身体不舒服吗,我看你出了好多汗……”
李学思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,伸手抹了把脸说:“对,是我老婆丢的,你给我就行。”
男人没多嘴问什么有的没的,将那枚耳坠倒到李学思摊开的手掌中,便告辞离开了。
柜台里的钟鸣响,北京时间22点整。
有个年轻人急匆匆跑进来,脸上带着急切的神情:“老板,俺堂姐家里刚走了个老人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李学思已经冲对方连连摆手:“家里有事,闭店了,你找别家去!”
那人啧了一声,只得又急匆匆跑去别家店问。
李学思将手心那枚金镶玉菊花耳坠死死攥着,果断关灯拉卷帘门,然后去推自己的电驴。
“秋哥,看来你的判断没错,鱼咬钩了。”不远处的阴影中,秋樰生和那名圆脸男人站在一块儿,注视着李学思的一举一动,后者此时显然已经方寸大乱,在推电驴的过程中甚至失手摔了一下车。
“秋哥、舟哥,我演得好不好?”刚刚那个装成顾客的年轻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又掉了个头,从后面冒了出来,原来他也是秋樰生一伙的。
秋樰生手里的烟已经抽到了最后,他将烟蒂用脚掌碾熄,俯下身捡起来,丢进了垃圾桶。
“准备收网。”他下了令,几道身影钻进车子,在夜色的掩映下缀着李学思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