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到罗艺的许可后,罗成立刻行动起来。他没有去找军中的将领要人,那些将领多是世家或旧部,定会塞些关系户,而是带着两名心腹亲兵,径首来到城外的新兵营。
新兵营设在北平府城外的燕山南麓,占地数十亩,黄土夯成的围墙不算高大,却透着一股质朴的气息。营地里,五百多名新兵正在操练,尘土飞扬中,喊杀声震天,却略显杂乱——没有统一的队列,没有规范的招式,全靠校尉口头指挥。
罗成的到来,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新兵们停下操练,纷纷侧目,眼里带着好奇和敬畏;新兵营校尉王勇连忙跑过来行礼,脸上满是惶恐——往日的罗成从不来新兵营,今日突然到访,不知是福是祸。
“王校尉不必多礼,”罗成摆了摆手,语气平和,没有丝毫世子的架子,“我今日来,是为了挑选亲卫——五百人,只挑寒门子弟,身手尚可、心性纯良、无世家背景者。你把所有寒门新兵的名册给我,我要亲自挑选。”
王勇松了口气,连忙让人取来名册。名册是用粗糙的麻纸装订的,上面用毛笔歪歪扭扭地记录着新兵的姓名、年龄、籍贯、出身,还有简单的评语。罗成接过名册,翻了几页,发现记录太过简略,根本无法判断士兵的具体情况。
“王校尉,麻烦你集合所有寒门新兵,我要亲自看他们操练,当面挑选。”罗成合上名册,递给王勇,“按操练项目分组:长枪组、刀盾组、斥候组,每组分开操练,我逐个查看。”
“诺!”王勇不敢怠慢,立刻吹起号角,集合新兵。
很快,新兵们按组别站好,长枪组两百人,刀盾组一百五十人,斥候组一百人,还有五十人因体质较弱,在后勤组帮忙。罗成缓步走到长枪组前,目光扫过每一个士兵,不仅看他们的身手,更看他们的眼神——他要找的是那种眼里有光、不甘平庸,却又沉稳不浮躁的人,不是空有蛮力的莽夫。
走到队伍末尾时,他停下了脚步。一个身材瘦小的新兵正在练习长枪刺杀,他的动作不算标准,却异常沉稳,每一次刺出都用尽全身力气,额头上的汗水顺着脸颊滑落,滴在黄土地上,晕开小小的湿痕。他的手掌磨出了血泡,却用布条简单包扎了一下,继续操练,没有丝毫抱怨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多大了?”罗成走到他面前,轻声问道。
新兵吓了一跳,连忙放下长枪,躬身行礼,动作略显笨拙:“回少将军,小人叫秦顺,年十七,祖籍冀州,家中世代务农,去年突厥人烧了村子,小人便来参军了。”
“为何练这么拼命?你的身手不算最好的,却比其他人更专注。”罗成指着他的长枪,又看了看他的手掌。
秦顺抬起头,眼里闪着倔强的光:“小人身子弱,若不拼命练,便跟不上大家,也选不上亲卫。小人想练好枪法,杀突厥人,为爹娘报仇,也想挣些粮饷,养活年幼的妹妹。”
这番话朴实却真诚,没有丝毫掩饰。罗成点了点头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你被选中了,去旁边登记,稍后到斥候组报到——你的沉稳和专注,适合做斥候,侦查敌情,比长枪兵更能发挥你的优势。”
秦顺愣住了,随即脸上露出狂喜的神色,扑通一声跪下:“谢少将军!小人定当肝脑涂地,报答少将军知遇之恩!”
“起来吧,以后跟着我,好好练就行,不必行此大礼。”罗成扶起他,继续往前走。
走到长枪组中央时,一个身材高大的新兵引起了他的注意——这人名叫赵勇,年二十,祖籍幽州,曾是猎户,身手矫健,反应敏捷。他练枪时招式虽不标准,却透着一股狠劲,每一次刺出都首指要害,显然是在山中打猎时练出的实战技巧。
“赵勇,你为何参军?”罗成问道。
“回少将军,小人想当兵吃粮,也想保护家乡——幽州的村子常被突厥人袭扰,小人不想再看到乡亲们被杀。”赵勇的声音洪亮,眼神坦荡。
罗成点了点头:“你被选中了,留在长枪组,日后做队正,带领兄弟们操练。”
赵勇大喜,躬身行礼:“谢少将军信任!”
接着,罗成走到刀盾组,发现了一个名叫李默的新兵——他看似木讷,却善于观察,能准确指出同伴操练中的错误。罗成询问后得知,李默曾是私塾先生的学徒,识得几个字,也喜欢看兵书,只是家道中落,才来参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