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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暗许锋芒(第1页)

罗艺缓步走到操练场中央,玄色披风被山风吹得猎猎作响,目光落在士兵们身上,仔细打量着。他们虽然穿着粗布军服,却个个精神抖擞,队列整齐,眼神里透着一股前所未有的锐气——那是一种渴望建功立业、改变命运的锐气,比禁军里那些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,更有战斗力。

“练了几日,倒是有点样子了。”罗艺淡淡道,语气里带着几分认可,目光转向罗成,“展示一下枪法操练吧,让我看看你们的成果。”

“诺!”罗成抬手示意,苏文立刻高喊:“各队准备!枪法操练——起!”

五百名士兵同时挺枪,动作整齐划一,枪尖银光闪烁,带着凌厉的杀气。他们先练了一套基础的罗家枪(扎、挑、劈、扫),招式虽不完美,却虎虎生风,每一个动作都刚劲有力,比普通禁军的操练还要整齐——禁军操练时,世家子弟多敷衍了事,而寒枪卫的士兵们,每一招都用尽了全力。

接着,罗成一声令下:“近身搏杀演练,两两一组!”

士兵们立刻分成两百五十组,开始演练近身搏杀的技巧:一人刺出长枪,另一人侧身避开,抓住枪杆卸力,同时用拳头击打对方的胸口;或者一人用盾牌护住身体,另一人绕到侧面,用短刀攻击对方的破绽。动作虽然还有些生疏,却配合默契,显然是下过苦功的。

罗艺的目光渐渐变得凝重起来。他能看出,这些士兵的枪法虽还稚嫩,但配合默契,尤其是近身搏杀的技巧,实用且狠辣,显然是罗成精心调教的结果——这种技巧,专门克制突厥人的骑兵近身,在战场上能发挥大作用。

“停下吧。”罗艺抬手道,走到一名长枪兵面前,拿起他的长枪,掂量了一下:“这枪杆比禁军的长枪略短三寸,枪尖也更锋利,还开了血槽,是你特意改的?”

“是。”罗成走到他身边,解释道,“禁军的长枪太长,适合平原作战,却不适合山地和近身搏杀;寒枪卫的长枪缩短至一丈,更灵活,适合突袭和近身缠斗。枪尖开血槽,是为了刺入敌人身体后,能顺利拔出,避免被血粘住,影响后续攻击。”

罗艺点了点头,亲自拿起长枪,刺出一招“毒龙出洞”,枪尖破空,带着凌厉的风声。“不错,这枪确实更实用,尤其是对付突厥人的轻骑兵,比长枪更有效。”他顿了顿,看向苏文手里的《寒枪卫操练录》,“那是什么?拿来我看看。”

苏文连忙将《操练录》递过去,双手微微颤抖——这是他第一次首面北平王,心里难免紧张。

罗艺翻开《操练录》,仔细看着:上面详细记录了每日的操练内容(寅时识字,卯时队列,午时休息,未时体能,申时枪法,酉时战术)、士兵的进步记录。

“这编制细化得不错,层层统属,各司其职,连士兵的进步都记录在案,一目了然。”罗艺抬头看向苏文,语气缓和了不少,“你叫苏文?读过兵书?”

“回王爷,小人叫苏文,曾是河间县学的学生,读过《吴子兵法》《孙子兵法》,略懂些兵法皮毛。”苏文躬身道,不敢有丝毫骄傲。

“嗯,是个人才。”罗艺点了点头,对罗成道,“你倒是会选人,这苏文既有文化,又懂兵法,能帮你不少忙。”

罗成笑了笑:“父亲过奖了,只是运气好,挑到了合适的人。”

罗艺走到秦顺面前,看着他瘦小的身材,想起他方才负重跑时的坚持,问道:“你叫秦顺?斥候队的队正?你身子这么弱,怎么当斥候?斥候需要长途奔袭,体质弱可不行。”

秦顺挺起胸膛,大声道:“回王爷,小人以前身子确实弱,但跟着少将军操练了几日,己经好多了!小人能负重二十斤跑十里,还能辨别方向、追踪足迹,山中迷路也能走出来!小人虽然身子弱,却心细,适合做斥候,绝不会给寒枪卫丢脸!”

他说着,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,里面是他画的营地周边的地形图,上面标注着小溪、山路、隐蔽的山洞,一目了然。“这是小人画的营地周边地形,斥候队己经熟记于心,哪怕夜里,也能在山中穿梭,不会迷路。”

罗艺接过地形图,看了看,上面的线条虽然简单,却准确清晰,甚至还标注了突厥人可能出没的路线。“不错,心细如发,确实适合做斥候。”他拍了拍秦顺的肩膀,“好好练,将来定能成为出色的斥候,为北平府立下大功。”

秦顺激动得满脸通红,连声道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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