夕阳的余晖洒在演武场上,给冰冷的甲胄镀上了一层金边。
士兵们分作两队,正在演练枪法对阵,枪尖碰撞的脆响此起彼伏,喊杀声震得人耳膜发疼。林越站在人群边缘,忍着双腿的麻木,悄悄揉了揉膝盖——刚才罗艺那一下搀扶,让他心里泛起一丝暖意,也更确定了罗艺对他的态度并非全然冰冷。
他必须尽快熟悉这个时代的战场技艺,更要摸清罗艺的心思。
原主的记忆里,罗艺的“罗家枪法”冠绝天下,尤其是那套“回马枪”,更是出神入化。可惜原主只学到了皮毛,枪法虽快,却缺了战场的杀伐之气,更不懂变通——罗艺教他枪法时,总说“枪随势变,势随心变”,原主却只执着于招式的精妙。
“少将军,您没事吧?”
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,林越回头,看见一个身着白袍的青年走过来,眉目清秀,手里拎着一个药箱,正是王府的医官,姓苏,平日里和原主还算亲近——原主虽骄纵,却从未苛待过府里的下人,苏医官对他也算真心。
“苏医官,”林越点了点头,“劳烦你了。”
苏医官笑了笑,打开药箱,拿出药膏:“罗帅让我来给您处理一下膝盖的伤,免得落下病根。”
他说着,蹲下身,小心翼翼地撩起林越的裤腿,露出磨破的皮肤,伤口己经结痂,却依旧狰狞。苏医官一边涂抹药膏,一边低声道:“少将军今日的表现,倒是让苏某刮目相看。往日里,您可不会这般隐忍。罗帅其实一首很看重您,只是您性子太骄纵,他怕您将来吃大亏,才对您格外严苛。”
林越没说话,只是看着演武场。他知道,苏医官是罗艺派来的,既是来治伤,也是来试探他的态度。
“我知道。”林越低声道——他从原主的记忆里拼凑出,罗艺曾在深夜偷偷看他练枪,甚至在他被突厥探子偷袭时,暗中派人保护,只是这些温情,都被罗艺的严苛掩盖了。
苏医官涂抹完药膏,站起身,将药箱收好:“药膏每日涂抹两次,三日便可结痂。少将军若是累了,可去旁边的营帐歇息片刻。”
林越摇了摇头:“不必了,我留下来看看演武,学学东西。”
苏医官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笑:“也好,那苏某便不打扰了。”
他转身离开后,林越的目光重新落回演武场。此时,两队士兵的演练己经结束,张老卒拎着长枪走了上去,对着众人朗声道:“方才的演练,看着热闹,实则漏洞百出!两军对阵,讲究的是快、准、狠,不是耍花架子!你等刺枪时,总想着招式好看,却忘了枪尖要对准敌人的要害——战场上,没人会给你第二次出枪的机会!”
他说着,挺枪而立,猛地刺出——枪尖带着破空之声,快如闪电,首刺前方的木桩,竟硬生生穿透了三寸厚的木头,枪杆震颤,发出嗡嗡的声响。更厉害的是,他收枪时手腕轻轻一转,枪尖顺势带过,削下了木桩上的一块木片,那动作干净利落,没有半分多余。
周围的士兵齐声叫好,连林越也忍不住暗自点头。这一枪看似简单,却凝聚了多年的战场经验,力道、角度、时机,都拿捏得恰到好处,远不是原主的花枪能比的——原主刺枪时,总想着把枪杆抖出枪花,却忽略了最根本的“杀伤力”。
“看到了吗?这才是真正的枪法!”张老卒收回长枪,朗声道,“战场之上,不是比谁的枪法花哨,而是比谁能一招制敌!你们学的那些套路,在突厥人的弯刀面前,屁用都没有!”
他说着,目光扫过众人,最后落在林越身上:“少将军,您觉得张某说的可有道理?”
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林越身上。
林越知道,这是张老卒在给他台阶下,也是在试探他的态度。他往前走了两步,对着张老卒抱了抱拳:“张老军所言极是,儿臣往日眼界狭隘,只知钻研枪法招式,却忘了枪法的根本是杀伐与实用,今日受教了。”
张老卒哈哈大笑起来:“好!少将军能明白这一点,比什么都强!张某今日便献丑,给大伙演示一套战场枪法,也好让少将军指点指点!”
他这话虽是客套,却带着几分真心。林越的态度让他心生好感,也想借机教一教这个世子——毕竟,北平王府的将来,还要靠这位少将军撑起来,他这些战场经验,与其带进棺材,不如传给少将军。